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

    1. 依主管機關規定,制訂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供員工遵照安全衛生作業規範辦理。
    2. 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及人員:
      1.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2016年4月20日依現況變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核備奉准
        (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登錄編號:B105001519)。
      2. 作業場所,依法設置有現場安全衛生監督人員並配置足額之急救人員。
      3. 訂定年度安衛管理計畫並據以實施。
      4.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擬定年度自動檢查計畫。
      5. 依規定按月進行職災申報。
      6. 每月彙整安全衛生管理月報,留存備查。
      7. 每季召開安全衛生委員會議,報告及研議安全衛生相關事項。
      8. 依規定每半年實施作業環境監測,111年未發現不符規定。
      9. 目前煙台、昆山、太原及泛深圳等各廠區皆已取得ISO 45001驗證,持續運作效期中。

本公司各廠區認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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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 廠區 開始年份 到期年份 頒發單位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ISO45001)
煙台 110 113 DNV.GL
太原 109 112 環通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昆山 109 112 環通認證中心有限公司
南寧 109 112 TUV
佛山 110 112 TUV
  1. 設施安全:
    1. 制定機械設備自動檢查程序書,並據以編列年度計劃實施之。
    2. 高低壓電氣設備(施),依規定委託合格廠商每月保養維護。
    3. 據消防署近五年統計資料得知,電氣火災占總火災發生比例三成以上,為此,每半年就廠內電氣設備實施紅外線熱顯像儀檢測,藉由不斷電方式檢測,以行預知保養,降低電氣火災發生之風險。
    4.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擬定年度自動檢查計畫。
    5. 升降機依規定委託合格廠商每月保養維護。
    6. 依主管機關規定,升降機每年應由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始得使用。
    7. 承攬商於工程簽約時,均書面告知安全衛生應注意事項,人員進場前先實施危害告知講習,每季召開協議組織會議,不定期進行工區巡檢,針對違反公司承攬管理規定者開立持續改善通知單稽催改善,落實承攬管理工作。
    8. 依規定每半年實施作業環境監測,108年未發現不符規定。
    9. 對於新製程、新設備導入時實施機台安全查核,以表單管理及跨部門聯合查核機制,強化變更管理精神。
  2. 環境衛生:
    1. 落實飲用水管理,飲水機委託合格廠商每月保養,以優於法規標準,每月訂定飲用水質檢測。
    2. 員工每年實施全身健康檢查,費用由福委會提撥全額支應。
    3. 設置AED傻瓜電擊器,並依單位人數比例派訓合格操作人員。
    4. 設置緊急應變櫃、消防衣及空氣鋼瓶(SCBA)等緊急搶救器材,並將設備檢點列入自動檢查項目,另對於廠內應變體系成員,每年均進行對應教育訓練。
  3. 消防安全:
    1. 全廠消防差動式探測器升級為煙熱複合式機型。
    2. 依消防法之規定設置完整之消防系統,委託合格廠商每月保養維護消防設施(備),針對缺失項目即立案改善之。
    3. 規劃年度訓練計畫,實施消防分組訓練。
    4. 每年辦理全廠疏散演練、配合集團勞安處辦理安全健康月相關活動。
    5. 不定期派員參加外訓課程(包含損害防阻、緊急應變等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