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相關法令及章程之規定,維護股東權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外,並致力於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說明如下:
本公司極為重視公司治理並依下述原則辦理,期以國際最高標準之模式落實公司治理: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下設置兩個委員會,分別為「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設置專職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一)本公司於103年正式成立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CSR委員會),由總經理擔任CSR委員會主委,主要指導公司CSR策略的方向,並向CSR委員會的最高負責人董事長報告。副主委由各廠區主管兼任,負責主導CSR專案。而總幹事負責CSR專案的執行由各事業。公司之各事業群亦成立了CSR分會,負責該事業群CSR之事務。委員會於每年年末進行CSR之年度會議,製定來年CSR工作計劃及目標,由總幹事確認後展開推動,並定期對各廠區進行年度CSR之內部稽核,以確保各廠區均符合公司CSR之相關政策。各事業群分會亦定期向委員會報告檢討運作成效,結合利害關係人所關切的議題,在完整年度後整理相關書面資料呈報CSR主委並製作CSR之年度報告書,呈報董事會。
(二)目前本公司訂有企業社會責任政策,內容涵蓋勞工、道德、安全與衛生、環境及系統管理,並遵循集團社會環保責任全球委員會(FGSC)環保政策,推動與監督CSR相應工作的執行。本公司未曾鬆懈在企業社會責任的努力,持續秉持「尊重員工、持續改善、造福社會、永續經營」的承諾,於103年發佈本公司「社會與環境責任行為準則」,並定期檢討及修訂之。本公司全面推行企業社會責任,確保工作過程中的員工權益及職業健康與安全,杜絕製造過程中的環境污染,並針對供應鏈進行稽核管理,以達到經濟、社會及環境生態的平衡發展。
本公司由安全總處推動本公司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負責推動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目前已有完善的資訊揭露制度,以確保股東能取得公司最新、最正確的訊息作為投資依據,以正確詳實、公平揭露為原則,即時提供各項有關於營運、財務、董事會決議、總經理之經營理念及方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