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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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暨風險委員會 (第四屆任期:2024.05.31~2027.05.30)

本公司於2016年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於2025年11月12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修訂「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更名為「審計暨風險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公司並制定「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審計暨風險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應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 風險管理架構之建立、政策及程序之審議 ,並定期檢討其適用性與執行效能,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協助董事會監督公司的風險管理成效。
  12.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暨風險委員會成員:
本公司之審計暨風險委員會委員計3人,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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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姓名
召集人 邱忻怡
委員 吳敬恒
委員 王玫珺
薪資報酬委員會 (第五屆任期:2024.05.31~2027.05.30)

本公司於2011年9月設置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薪資報酬委員會相關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1.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1)定期檢討本公司薪酬辦法並提出修正建議。
    (2)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2. 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1)薪資管理應符合本公司之薪酬理念。
    (2)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3)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本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4)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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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姓名
召集人 吳敬恒
委員 邱忻怡
委員 王玫珺
  1.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除每年至少二次定期召開公司治理會議外,必要時會計師亦採用書面形式進行溝通與討論,其範圍包含會計師查核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獨立性及相關責任、查核規劃相關事項、查核重大發現(包含調整分錄及內部控制顯著缺失等)、查核報告內容及期中合併財務報表之核閱結果。
  2. 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定期審計委員會會議及每月底前提交上月份稽核報告及缺失追蹤報告,就本公司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狀況及內控缺失追蹤改善情形提出報告;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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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溝通重點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執行結果 出席人員
2025/3/12
董事會會前會
1.會計師就2024年查核後合併財務報表內容、年度公司財務績效及財務狀況分析、查核報告內容於會議進行說明。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說明、討論及溝通。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進行充分溝通,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吳敬恒獨立董事
邱忻怡獨立董事
王玫珺獨立董事
徐潔如會計師
胡智華會計師
2025/5/8
董事會會前會
1.會計師就2025年第一季核閱後之合併財務報表內容、核閱報告於會議中進行說明。
2.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說明、討論及溝通。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進行充分溝通,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吳敬恒獨立董事
邱忻怡獨立董事
王玫珺獨立董事
徐潔如會計師
胡智華會計師
2025/11/12
董事會會前會
1.會計師就2025年第三季核閱後之合併財務報表內容、核閱報告於會議中進行說明。
2.會計師說明202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報告擬溝通關鍵查核事項之計畫說明。
3.會計師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說明、討論及溝通。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進行充分溝通,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吳敬恒獨立董事
邱忻怡獨立董事
王玫珺獨立董事
胡智華會計師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溝通重點 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執行結果 出席人員
2025/3/12
審計委員會
2024年第四季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進行充分溝通,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吳敬恒獨立董事
邱忻怡獨立董事
王玫珺獨立董事
林意涵內部稽核主管
2025/5/8
審計委員會
2025年第一季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進行充分溝通,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吳敬恒獨立董事
邱忻怡獨立董事
王玫珺獨立董事
林意涵內部稽核主管
2025/8/7
審計委員會
2025年第二季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進行充分溝通,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吳敬恒獨立董事
邱忻怡獨立董事
王玫珺獨立董事
林意涵內部稽核主管
2025/11/12
審計委員會
1.2025年第三季內部稽核業務報告。
2.通過2026年度「年度稽核計畫」訂定案。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進行充分溝通,獨立董事無反對意見。 吳敬恒獨立董事
邱忻怡獨立董事
王玫珺獨立董事
林意涵內部稽核主管
永續發展委員會(第一屆任期:2024.11.11~2027.05.30)

本公司於2024年11月11日將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置為功能性委員會,本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委員會成員資格應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且至少一名董事參與督導。本委員會成員任期以配合董事會之任期為原則,得連選得連任。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至少每年開會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2025年於3月12日及8月7日各召開一次會議,向董事會報告2024年度推動永續發展情形、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及113年永續報告書。

永續發展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提報董事會:

  1. 制定、推動及強化公司永續發展政策、年度計畫及策略等。
  2. 檢討、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
  3. 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4. 督導本公司永續發展守則之業務或其他經董事會決議之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執行。

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
本公司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計3人,由董事(含獨立董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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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姓名 是否為獨立董事 所具備之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
召集人 吳敬恒 具備永續資訊揭露、循環經濟、社區關係等相關知識與經驗,並定期參與訓練更新永續相關知識與能力
委員 鄭榮煌 具備風險管理與財務資訊揭露、公司治理等相關知識與經驗,並定期參與訓練更新永續相關知識與能力
委員 邱忻怡 具備風險管理與財務資訊揭露、公司治理等相關知識與經驗,並定期參與訓練更新永續相關知識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