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除應遵守相關法令及章程之規定,維護股東權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及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外,並致力於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說明如下:
本公司極為重視公司治理並依下述原則辦理,期以國際最高標準之模式落實公司治理:
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下設置三個功能性委員會,分別為「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
本公司已設置專職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一)本公司於2014年正式成立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現稱為永續發展委員會),為公司最高層級的永續管理組織,董事長擔任委員會主席,並由總經理及各廠區高階主管分別擔任委員會主委及副主委,訂定公司永續策略方向及主導相關專案。公司之各事業群亦設立分會及總幹事,負責貫徹執行公司相關永續政策,並受委員會監督。委員會於每年年末進行年度會議,辨識公司營運與利害關係人所關注的永續議題,擬定對應策略及下一年度工作計畫,並由各事業群總幹事展開計畫推動與執行。同時委員會定期對各廠區進行年度內部稽核,各事業群分會亦定期向委員會報告和檢討運作成效,以確保永續相關政策充分落實於公司日常營運中。委員會一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呈報永續發展執行成果及未來工作計畫。2024年度向董事會進行4次報告,議案內容包含(1)溫室氣體盤查及查證執行進度追蹤;(2)永續相關政策修訂;(3)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與永續報告書執行情形(4)訂定「永續資訊揭露管理辦法」。公司董事會每季定期聽取經營團隊的報告(包含ESG報告),由經營團隊提出策略目標,經董事會評判策略之可行性及檢視策略之進展,必要時敦促提點經營團隊進行滾動式調整。
本公司並於2024年11月11日將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置為功能性委員會,委員會由三名董事(含二名獨立董事)組成,委員吳敬恒獨立董事具備永續發展專長。
(二)目前本公司訂有永續發展政策,內容涵蓋勞工、道德、安全與衛生、環境及系統管理,推動與監督ESG相應工作的執行。本公司持續秉持「尊重員工、持續改善、造福社會、永續經營」的承諾,於2014年發佈本公司「社會與環境責任行為準則」,並定期檢討及修訂。本公司全面推行企業永續發展,確保工作過程中的員工權益及職業健康與安全,杜絕製造過程中的環境污染,並針對供應鏈進行稽核管理,以達到經濟、社會及環境生態平衡發展。
本公司由人力資源處推動本公司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負責推動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今年於2024年03月13日提報於董事會。
本公司目前已有完善的資訊揭露制度,以確保股東能取得公司最新、最正確的訊息作為投資依據,以正確詳實、公平揭露為原則,即時提供各項有關於營運、財務、董事會決議、總經理之經營理念及方針等。